从实际法律效力上来看, GPL 这类较为严格的软件许可证是否会被视为无效?

2019 年 2 月 1 日
 wql
众所周知,软件许可证是一种格式条款。而 GPL 这类许可证具有“传染性”,是否会不合理地(法律意义上)加重使用相关代码者的责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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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条回复
PolyQY
2019 年 2 月 1 日
不,GPL 才是有效规范开源代码使用者行为的许可证。
msg7086
2019 年 2 月 1 日
不,没人逼你用。不愿意承担责任,可以当它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,可以不把别人的代码拿来用。
agdhole
2019 年 2 月 1 日
在国内不受法律保护
wd
2019 年 2 月 1 日
这个又不是你没有其他选择 对方乘火打劫 你可以自己开发一个类似的自己用
Ahs
2019 年 2 月 1 日
国内的一个案例:aHR0cDovL3QuY24vUnlVWXZxRw==
RqPS6rhmP3Nyn3Tm
2019 年 2 月 1 日
大概率算格式合同
flowfire
2019 年 2 月 1 日
听说国内不认可 GPL 的传染性
又听说 GPL 对这种不支持其传染性的法律会自动降级为 copyright
plqws
2019 年 2 月 1 日
GPL 协议本身就设计得十分含糊,所以争议也很多,不被承认很正常。
josephpei
2019 年 2 月 1 日
GPL 是自由软件基金会 FSF 花钱雇律师制定的,当然是美国律师
whileFalse
2019 年 2 月 1 日
@Ahs
我个人认为法官的判定是:
1. GPL 有效,GPL 属于开源作者和在开源项目上的演绎者之间的格式合同。因此开源作者可以向使用 GPL 项目但未开源的演绎者追责,比如要求其开源、剔除 GPL 代码或赔偿。
2. 演绎者的演绎作品确实生成了新的版权。第三方侵犯演绎作品版权时,GPL 协议对此不生效,因为 GPL 协议是开源作者和演绎者之间的合同,不能约束第三方行为。
wql
2019 年 2 月 2 日
统一回复:谢谢各位回复,个人其实一直以来也是遵守这类协议条款的。其实,我是比较担心 GPL/GFDL/CC BY-SA 这类具有传染性的软件许可证中“传染”这部分的法律效力的,所以在这里提问。

所以看了上面这些回复,似乎在中国大陆的现有司法判例中,对于这种“传染性”这一点是不承认的?不过我感觉确实有一点不太好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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