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法律/社会)家庭伴侣关系;同居伴侣登记关系:指两人(可能为同性或异性,视地区法律而定)通过登记或法律认可形成的伴侣关系,通常享有部分类似婚姻的权利与义务(如医疗探视、继承、税务或福利等),但不一定等同于“marriage”。
/dəˈmɛstɪk ˈpɑːrtnərʃɪp/
They registered a domestic partnership last year.
他们去年登记了家庭伴侣关系。
In some jurisdictions, a domestic partnership can grant hospital visitation and certain inheritance rights, even without marriage.
在一些司法管辖区,即使未结婚,家庭伴侣关系也可能赋予医院探视权以及部分继承权等。
domestic 来自拉丁语 domesticus,原意与“家、家庭”相关;partnership 由 partner(伙伴、合伙人)加后缀 -ship(表示关系/身份)构成。作为固定搭配,domestic partnership 在20世纪末(尤其在美国部分州与城市)逐渐常用于描述对非婚伴侣关系的法律承认与制度安排。
该词更常见于当代法律、政策与社会议题写作中(而非传统文学经典),例如: